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臨時提案:建請立即改善警專生早餐


案由:本院委員李桐豪 人,根據媒體報導警專學生早餐都是麵包搭冷飲,不少學生反應希望能吃到熱食,但校方以經費不足為由拒絕。然經查證,警政署103年決算,警專學生每人每月伙食費為2,774元,104年預算編列每人每月為2,872元,等同於本島地區官兵伙食費2,872元,高於矯正機關成年收容人伙食費2,000元。但由於矯正機關及國軍官兵不須另聘廚工,而警專仍有廚工之人事成本,故經費恐有未足之慮。爰建請行政院檢討警專伙食費預算,並提出改善作為,以使警專學生在寒冷冬日有正常之熱食早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    根據營養行動機構(NAN, Agencies for Nutrition Action)的研究"Is consuming breakfast important for academic performance, maintaining a healthy body weight, and improving nutrient intake and lifestyle habits in children?"報告指出早餐與學習表現具有正向關聯性。國泰醫院出刊的《營養通訊》第43期亦提出營養、均衡、健康的早餐之重要性。
二、    本月經媒體報導警專學生兩周早餐內容,均為麵包搭配冷飲,不少學生反應希望能吃到熱食,但校方以經費不足為由拒絕。根據警政署103年決算,警專學生每人每月伙食費為2,774元,104年預算編列每人每月為2,872元,等同於本島地區官兵伙食費2,872元,高於矯正機關成年收容人伙食費2,000元。

三、    警專需另負擔聘請廚工之人事費用,故經費恐有未足之慮。警專現有廚工21人,平均年齡56歲,負責準備警專生午晚餐,人力吃緊。爰建請行政院檢討警專伙食費預算,並提出改善作為,以使警專學生在寒冷冬日有正常之熱食早餐。

2014年12月5日 星期五

「不靠爸,不靠孫,自己的支票自己兌」

125日國是論壇「不靠爸,不靠孫,自己的支票自己兌」
  李桐豪委員在本週國是論壇上針對地方財政問題,提醒上週甫當選之地方首長,兌現競選支票,不應由中央或子孫買單。根據媒體報導,這次地方選舉,不同候選人為爭取選票,競相開出優渥的社福政策:假牙補貼,每人四萬;65歲以上老人,健保免費;重陽敬老,每人9千;生育津貼,每胎3萬;養育幼兒,每月3千;營養午餐,國中小免費。僅以上述社福支票計之,每年地方歲出便須新增379億。而憑今日地方政府窘迫的財政,難以相信諸位百里侯有兌現的能力。根據統計,2013年地方政府「補助及協助收入依存度」為29.1%,「融資性收入依存度」為24.8%,代表地方政府每花100元,就有54元是靠中央補助與舉債收入,不是富爸爸買單,就是後代子孫結帳,不僅是「靠爸族」,也是「靠孫族」。而今日這些靠爸靠孫一族又開口要更多的錢,要得到嗎?目前中央政府對地方補助額每年都超過800億,要增加補助額,只怕「富爸爸」會先破產。而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法草案,立法院在過去六個會期都未能審查,未來一年也不容易完成修法,因此地方的統籌分配款也不會有所調整。在債務部分,2014年地方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已累積達8,805億,較去年成長10.9%,不出數年將突破債限。如此債留子孫的結果,是「後代子孫」也要變成遊民了。總之,既有的財源已無法兌現新開的支票,因此李桐豪委員呼籲諸位新任百里侯,「支票固然要努力兌現,但請自己買單」,不靠爸,不靠孫,而是依照地方稅法通則》,自行開拓財源。倘若政見跳票難免,也請鄭重向選民坦白吐實,不要重蹈「633」的覆轍。
    李桐豪委員在此重申,解決地方財政問題,必須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健全地方財政。過去親民黨立院黨團提出財劃法修正法案,主張提高營業稅納入統籌分配款之比例,但將土地增值稅改為國稅,降低地方炒作地價的誘因,也符合國父「漲價歸公」的精神。其次,統一直轄市與縣市統籌分配款的分配公式,降低「營利事業營業額」的權重,「就業人口數」取代「人口數」,並新增「當地生活成本」等因素,俾使分配款之數額符合各地實際發展狀況,鼓勵地方促進就業。至於補助地方之部分,區分「計畫性補助」與「一般性補助」,前者須為重大或跨縣市建設,後者僅以發展教育、綠能、減碳、老人照護等為限,若其實際支出範圍有違背者,中央得停止撥付或扣減補助款。簡言之,親民黨團的財劃法版本,主張提高地方分配額,但減低地方炒地皮的誘因,鼓勵地方政府增加就業,並限制地方申請中央補助之項目,新增挪用補助款之懲罰機制,不僅給他魚吃,也給他釣竿,更教他如何使用釣竿。


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學生參加高職技優甄審竟有不公平的加分項目

  有鑑於「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丙級」需年滿15歲或國中畢業始能報考檢定,然12年國教實施後,高職技優甄審加分項目,除了採計國內外競賽成績之外,考取技術士丙級證照也是加分項目,然而並非所有國三學生皆年滿15歲,因此對於未足歲之國中生無法報考證照檢定者實有不公,教育部應盡速著手檢討。


影音連結:
Youtube 學生參加高職技優甄審竟有不公平的加分項目
立院影音系統 臨時提案:高職甄審加分項目應公平


全文如下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李桐豪 人,有鑑於「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丙級」需年滿15歲或國中畢業始能報考檢定,然12年國教實施後,高職技優甄審採計國內外競賽成績和證照資格,對於未足歲之國中生無法報考證照檢定者實有不公。爰建請教育部檢討技術證照納入高職甄審標準之適用性,以使多元入學符合公平原則。是否有當?請公決。

說明:
一、    「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規定,高職技優甄審總積分為技藝技能得分,國際技能競賽或科展優勝可得100分,未得名也有95分;全國競賽前3名可得8095分;縣市競賽前3名只有60分;但如果擁有丙級以上證照,積分就有80分。
二、  根據「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6條規定「年滿十五歲或國民中學畢業者,得參加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然而國三學生,並非全部皆滿15歲,因此高職將其列為甄審加分項目,有檢討改進必要。
三、    爰建請教育部檢討技術證照納入高職甄審標準之適用性,以使多元入學符合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