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2013/09/10 新聞稿

委員雖在屏東觀察核安演習,仍關心馬王事件並發出新聞稿:

行政斬首立法民主退回威權 

總統濫用司法憲政最大恥辱

李桐豪反對行政霸凌立法維護憲政體制尊嚴


      對於近日總統與行政院長鬥爭立法院王院長一事,親民黨立委李桐豪今(10日)晚在聽過王院長說明以後,發出新聞稿表達看法,認為近日總統府與行政院種種說法,極為不當,明顯是行政濫權,企圖以司法為工具,斬首立法院長,進而威脅立法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如果任由行政權如此肆無忌憚的凌駕立法權,將使台灣民主倒退回到威權時代,這才是台灣憲政體制最大的恥辱與危機。

     李桐豪表示,這數日的馬江鬥王大戲,至少犯了三個嚴重錯誤,已危及憲政體制:

一. 民主法制講求證據法則,在任何司法案件中,都不能純依監聽判讀資料,不讓當事人陳述辯論,就判定一方有罪。總統、院長、檢察總長,何以能僅憑一則監聽資料,就片面認定某人有罪?並接連召開記者會指控?此種手法豈非太過粗糙。

二. 在民主憲政體制中,行政院長是被立法權所監督的對象,被監督的行政院長怎麼可以反過來對監督他的立法院長指指點點?立法院長縱然言行有所不當,也是由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來自行處理,輪不到行政院長江宜樺來說三道四,況且當事人還在國外,完全沒有申辯餘地,行政院長憑什麼憑空指控?行政須受立法監督,行政必須尊重代表民意的國會,行政全絕對不能凌駕立法,更何況霸凌立法院長?!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是我國憲法與法律的規定,江院長的政治學讀到那裡去了?

三. 馬英九是以總統身份得知特偵組的偵查訊息,如果有違法,便應送辦,如果沒有,便應退回。以總統身份得知偵查訊息,卻不在法律上及行政上予以處置,反以黨主席身份指示國民黨考紀會處理,這樣合理合法嗎?況且,如果馬總統欲以黨主席立場講話,應至國民黨中央黨部處理,而不是在總統府率領副總統及行政院長召開記者會,發表缺乏證據、沒有當事人說法的言論!

      李桐豪同時轉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經常講的一個故事:宋主席到英國國會參觀時,導覽員表示,今天英國這個民主的殿堂,是用五位國會議長的人頭換來的。所以,國會議長反對國王的不當施政,是天經地義的民主真理,馬總統要當尊重國會的民主總統,還是濫權砍掉國會議長的專制君王,完全在他一念之間。

      李桐豪並表示,為人父者,都會把嫁女兒這事,當成一等一的大事來辦。馬總統與江院長,有必要急在王院長嫁女之日出手狠打嗎?為什麼一定要挑人家一上飛機的時候開記者會,不是想讓王無法回應嗎?!馬總統與江院長,你們沒有一點將心比心的同理心,都沒有一點人情義禮的人性考量嗎?!

      李桐豪最後表示,國民黨如何內鬥?那是國民黨的家務事,親民黨無從置喙。但身為立法委員,無法接受行政權霸凌立法權,更無法坐視民主憲政倒退回到威權時代,立法院應該拋開黨派之爭,全力扞衛憲政體制與國會尊嚴,嚴拒行政權力侵門踏戶,誓死不做行政院的立法局。因此,未來更將加強國會監督,嚴審法案預算,維護立法院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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