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我的問政日記


9/22/2013(日)


     今天打開Al Gore (Climate Reality Project,見圖)的e-mail,稱許美國環保署(EPA)開始推動訂定發電廠的排碳標準計畫,我趕緊到EPA網站了解狀況。美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11 年約為67億當量噸的CO2排放量,其中33%來自發電設備。EPA的提案將在進一步的評論與公開聽證後,就會對新設電廠設立排碳上限標準:
大型天然氣電廠 1,000磅CO2/百萬瓦-小時
小型天然氣電廠 1,100磅CO2/百萬瓦-小時
燃煤發電廠 1,100磅CO2/百萬瓦-小時(以平均值計則容許部分彈性)

      美國還訂出在2015年6月要對修建電廠訂出標準;2016年6月對既有電廠訂出標準。我相信美國這次應該是玩真的了。

      我隨即檢驗我國2012年能源產業技術白皮書,赫然發現韓國減碳的積極目標,著實讓我們汗顏:
1.承諾在2020年之前達到峰值 (比2005年降低百分之4);
2.在2015年達到年輸出再生能源技術362億美元的目標,並在2020年成為世界第七大綠能輸出國;
3.分配總紓困金額的百分之79於綠色能源(全球第一)
4.未來五年每年投資2%的GDP,並願意承受每年損失0.49%的GDP;
5.投資360億美元於再生能源(300億來自民間);
6.投資90億美元於黃海深離岸風場(絕大部分來自民間);
7.投資240億美元於智慧電網基礎建設(百分之90來自民間)。

       反觀我國在1990年CO2的排放量為1.13億噸,至2005年CO2的排放量超過2.61億噸,在世界排名為第22位。到了2010年我國能源消耗與碳排放占全球0.9%,竟是全球人均消耗量的2.7倍。

      我國高CO2排放未來恐將面對國際貿易的杯葛,嚴重影響國家的經濟,我們應該立刻尋求改善。目前政府宣示的減碳目標為:
1.全國二氧化碳排放減量,於2020年回到2005年排放量,2050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
2.發電系統低碳能源比例由40%增加至2025年的55%以上;
3.積極發展無碳再生能源,於2025年占發電系統的8%以上;
4.增加低碳天然氣使用,於2025年占發電系統的25%以上;
5.加速電廠的汰舊換新,訂定電廠整體效率提升計畫,並要求新電廠達全球最佳可行發電轉換效率水準。

     其中,1、2、4、5點與此次美國環保署的減碳目標相關,可是我卻看不到政府具體可落實的措施(或是說我對目標的達成存疑)。我國火力電廠的CO2總排放量在2006年約占全國總排放量的58.7%,是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大來源。既然政府對台電有絕對的掌控,實在有必要提出更為可行的作法,而非僅做口頭上的宣示。

     面對國際上溫室氣體減量的必然趨勢,政府應採取正面迎接挑戰的態度,積極地將限制轉化成產業轉型發展的機會。無論是再生能源開發,或是減碳、捕捉碳技術的研發都應列為政府施政的重點。政府若展現企圖心,並與社會積極溝通,我相信政府提出的作法應該會獲得多數人民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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