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4日 星期日

甚麼是召集委員? 技術操作議案?


最近大家可能會在媒體上看到類似的新聞標題,譬如立院召委選舉綠坐6望8、立院召委選舉 藍綠搶攻席次,究竟委員會扮演的腳色是甚麼? 召集委員的卡位又代表甚麼? 這邊簡單跟大家介紹。好讓大家在看媒體報導時,能夠對於立院的運作、執政與在野的制衡有更通盤的了解。


由於立院諸公擔負著修法立法、監督政府的功能,因此只要是關乎民眾的事物,都是立院諸公必須試圖去了解、釐清的事務。然而,沒有人是全能的,因此,委員會的設置就是基於專業分工的出發點,達到有效率且專業的問政功能。簡單講就是類似每個科目都有專任老師的意思,有人專業在教國文、有人是地理、有人教物理等。


立法院現下分設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等8個常設委員會,另外還有紀律、程序、修憲、經費稽核等4個特種委員會,前面就類似專業科目的老師,後面這4個委員會,主要是處理院內特定事項,所以有點像是總務處、訓導處之類的功能。


常設委員會必須要審查院會交付審查之議案(就是不同的法律條文)及人民請願書,並得於每會期開始,固定每周一、三和四開會,邀請相關部會作業務報告並備質詢。類似專業科目老師每週要開會,討論國文課的教授內容。 各委員會至少13位委員,最多不得超過15位,委員會必須要設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互選之。所以這個召集委會就像國文老師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

召集委員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要排審查議案或人民請願書的優先順序,講白話點,召集委員決定了那些案子比較重要,大家要先審。因此召集委員的主客觀、背後黨團的壓力、民眾的請託都決定了這個議案或法文的能見度。

以這次美牛事件來看,2/24朝野協商時,最後各黨團是用我手寫的版本,敲定行政院在近期內(目前是指本會期) 在未修法前,不可以逕自用行政命令公告進口,讓行政權凌駕立法權。美牛這次的法條是食品衛生管理法,乍看是屬於衛生環境委員會的範疇,而且該法條的主管機關是衛生署。

然而,如同我在3/2的質詢,這次的事件到底是管 "人吃的食物(美牛含瘦肉精)" 還是管 "豬吃的添加物 (畜牧業也可用瘦肉精)" ? 為何讓主管「豬」的農委會跳出來,主導「人」吃的進口美牛議題? 衛生署一直不露面,儼然不是環境衛生委員會的事務的樣子。如果最後是變成畜牧業可否使用瘦肉精的議題,就是經濟委員會。

美牛議題關乎全民健康,因此親民黨也將此案視為優先審查的法案。若是執政黨在兩個委員會都有召集委員,並藉由排議案優先順序的權力來阻撓美牛案的審查,且試圖拖過此會期,最後以行政命令頒布、逕自進口,這就是委員會的技術性操作。當然,相信這種狀況所衍生的風險,執政黨不可能不知。

以上,是媒體比較沒有版面和時間可以介紹給大家了解的,希望上面這樣白話簡單的說明,可以幫助大家在關心政經議題時,可以有更通盤的了解與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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