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

親民黨證所稅 (1) 修法版本 & 申報試算


因為現在大家都只圍繞在幾趴、要不要降、驚慌的股民、劉部長復仇、王院長出來緩頰之類的議題上討論,雖然下面我們的說明落落長,但還是很要講給大家聽,請務必要靜心下來,慢    看。

我們相信公平健全稅制是「國家永續發展」與「國民基本待遇」核心利益之所繫,公平健全的稅制必是「有所得即課稅」、「量能課稅」,及「薪資所得及資本利得兩條腿走路」的稅制,長期停徵證所稅,亦不對房地產交易所得進行實價課稅,幾乎等同全面特權豁免以資本利得為主要收入者之納稅義務,而將國家財政負擔極度失衡重壓在以薪資所得為主的升斗小民上。換言之,我國稅制長期以來,幾乎只用一條腿走路,而這條負擔整體重壓的腿正是經濟弱勢人民。這種極度失衡且不正義的稅制,一定要改。以國家財政挹注健保、養老、育幼、長照之財務支出,已為勢所難免之現實。也就是說,今日再不建成公平健全之賦稅制度,二十年後留在台灣生存的全體國民都將後悔。今日希臘等國慘狀,其實離我國並不遙遠。


我們主張是第一年試算、第二年宣導、第三年減半、四年完成,重點是財政部應先行修法掌握完整證券交易資訊,並建置資料庫,負責試算,不應讓納稅人(投資人)自行計算繳稅稅額,負擔申報成本,下面先就提案內容試算給大家看:




我們版本的交易成本涵蓋交易稅和手續費,因此必須要先扣除這兩者之後,才能列為所得。

證劵交易手續費依財政部公告之最高費率千分之1.425計算
* 交易成本計算以平均成本概念,採用簡單平均法。當年度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額其成本以購入價計之;如有多次交易者,即以各次購入之成本加總後除以交易次數所得之數額為其成本。



簡單講公式
(賣出價-成本價)-(交易稅+手續費)=所得

以下試算給大家看
1. 盈餘情形(1)單次交易
顧三中先生在中華民國103年時出售持有股票,售得新臺
500萬元,其售出股票之成本為200萬元,交易手續共
9,975元,當年度須繳之證交稅稅率為千分之1.5,
所繳證交稅計7,500元。另在期貨市場,顧三中先生賣出
持有期貨,賺得10萬元,所售出之期貨其成本為30萬元,
手續費共計300元,因103年開始期交稅停徵,故不須繳納
期交稅。

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
(500萬元-200萬元) + (10萬元­­-30萬元) =280萬元
104年為減半課稅期,故其證券及期貨所得
280萬元/2=140萬元
證券交易費用扣除額
9,975+7,500+ 300=17,775
納入個人綜合所得淨額部分
140萬元-17,775= 1382,225 (104年需申報數額)

           
1. 盈餘情形 (2)多次交易
顧三中先生在中華民國103年時出售持有股票,售得新臺
500萬元,其售出股票共分兩次購入,其成本各為200
元與100萬元,交易手續費共計11,400元,當年度須繳
之證交稅稅率為千分之1.5,所繳證交稅計7,500元。
另在期貨市場,顧三中先生賣出持有期貨,賺得10萬元,
所售出之期貨其成本為30萬元,手續費共計300元,103
始期交稅停徵,故不須繳納期交稅。

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
(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 + (10萬元­­-30萬元) = 180萬元
104年為減半課稅期,故其證券及期貨所得
180萬元/2=90萬元
證券交易費用扣除額
11,400+7,500+300=19,200
納入個人綜合所得淨額部分
90萬元-19,200= 88800 (104年需申報數額)


2 虧損情形
顧三中先生在中華民國104年時出售持有股票,售得新臺
100萬元,其售出股票之成本為200萬元,交易手續費共
4,275元,當年度須繳之證交稅稅率為千分之1.5,
所繳證交稅計1,500元。另在期貨市場,顧三中先生賣出
持有期貨,賺得10萬元,所售出之期貨其成本為30萬元,
手續費共計300元,因103年開始期交稅停徵,故不須繳納
期交稅。105年需申報數額為

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
(100萬元-200萬元) + (10萬元­­-30萬元) = -120
證券交易費用扣除額
4,275+1,500+300=6,075
  納入個人綜合所得淨額部分:零 (104年需申報數額)
  
   當年度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為虧損,故不得扣抵,證
   券交易費用亦不得作為扣除額,但其證券及期貨所得虧損
   額可保留至後三個年度抵減證券及期貨所得。




3 則留言:

  1. 征資本利得稅是對的,基於天生我材必有用,有些人生來就是負責賺錢的,有的人天賦不在賺錢這邊可能是藝術是文化等..
    但政府提出的稅制除了擾民更沒公平正義可言,在股市要賺錢是要做功課的,而房地產是圈地炒作地只要政府配合荒地也能變黃金..請問財團繳多少稅??而人民繳的稅用在那??不做產業調整台灣沒有競爭力..萬物齊漲.是很可怕的.

    回覆刪除
  2. 政府根本本末倒置! 房地產牽涉居住正義 應該被優先處理實價課稅 況且房地產已經十年多頭 股市自12682從此沒再新高 上萬點也都是曇花一現 二十年來都是空頭 不知此時此刻收證所稅有何公平正義可言

    回覆刪除
  3. 關於土地實價課稅的部分,請看下面連結的影音,親民黨希望能在本屆立委可以推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pu686fwNXk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