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大家都只圍繞在幾趴、要不要降、驚慌的股民、劉部長復仇、王院長出來緩頰之類的議題上討論,雖然下面我們的說明落落長,但還是很要講給大家聽,請務必要靜心下來,慢 慢 看。
我們相信公平健全稅制是「國家永續發展」與「國民基本待遇」核心利益之所繫,公平健全的稅制必是「有所得即課稅」、「量能課稅」,及「薪資所得及資本利得兩條腿走路」的稅制,長期停徵證所稅,亦不對房地產交易所得進行實價課稅,幾乎等同全面特權豁免以資本利得為主要收入者之納稅義務,而將國家財政負擔極度失衡重壓在以薪資所得為主的升斗小民上。換言之,我國稅制長期以來,幾乎只用一條腿走路,而這條負擔整體重壓的腿正是經濟弱勢人民。這種極度失衡且不正義的稅制,一定要改。以國家財政挹注健保、養老、育幼、長照之財務支出,已為勢所難免之現實。也就是說,今日再不建成公平健全之賦稅制度,二十年後留在台灣生存的全體國民都將後悔。今日希臘等國慘狀,其實離我國並不遙遠。
我們主張是第一年試算、第二年宣導、第三年減半、四年完成,重點是財政部應先行修法掌握完整證券交易資訊,並建置資料庫,負責試算,不應讓納稅人(投資人)自行計算繳稅稅額,負擔申報成本,下面先就提案內容試算給大家看:
我們主張是第一年試算、第二年宣導、第三年減半、四年完成,重點是財政部應先行修法掌握完整證券交易資訊,並建置資料庫,負責試算,不應讓納稅人(投資人)自行計算繳稅稅額,負擔申報成本,下面先就提案內容試算給大家看:
我們版本的交易成本涵蓋交易稅和手續費,因此必須要先扣除這兩者之後,才能列為所得。
* 交易成本計算以平均成本概念,採用簡單平均法。當年度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額其成本以購入價計之;如有多次交易者,即以各次購入之成本加總後除以交易次數所得之數額為其成本。
簡單講公式
(賣出價-成本價)-(交易稅+手續費)=所得
以下試算給大家看
1. 盈餘情形(1)單次交易
顧三中先生在中華民國103年時出售持有股票,售得新臺
幣500萬元,其售出股票之成本為200萬元,交易手續共
計9,975元,當年度須繳之證交稅稅率為千分之1.5,
所繳證交稅計7,500元。另在期貨市場,顧三中先生賣出
持有期貨,賺得10萬元,所售出之期貨其成本為30萬元,
手續費共計300元,因103年開始期交稅停徵,故不須繳納
期交稅。
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
(500萬元-200萬元) + (10萬元-30萬元) =280萬元
104年為減半課稅期,故其證券及期貨所得額:
280萬元/2=140萬元
證券交易費用扣除額:
9,975元+7,500元+ 300元=1萬7,775元
納入個人綜合所得淨額部分:
140萬元-1萬7,775元= 138萬2,225元 ( 104年需申報數額)
1. 盈餘情形 (2)多次交易
顧三中先生在中華民國103年時出售持有股票,售得新臺
幣500萬元,其售出股票共分兩次購入,其成本各為200萬
元與100萬元,交易手續費共計1萬1,400元,當年度須繳
之證交稅稅率為千分之1.5,所繳證交稅計7,500元。
另在期貨市場,顧三中先生賣出持有期貨,賺得10萬元,
所售出之期貨其成本為30萬元,手續費共計300元,103開
始期交稅停徵,故不須繳納期交稅。
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
(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 + (10萬元-30萬元) = 180萬元
104年為減半課稅期,故其證券及期貨所得額:
180萬元/2=90萬元
證券交易費用扣除額:
1萬1,400元+7,500元+300元=1萬9,200元
納入個人綜合所得淨額部分:
90萬元-1萬9,200元= 88萬800元 ( 104年需申報數額)
2 虧損情形
顧三中先生在中華民國104年時出售持有股票,售得新臺
幣100萬元,其售出股票之成本為200萬元,交易手續費共
計4,275元,當年度須繳之證交稅稅率為千分之1.5,
所繳證交稅計1,500元。另在期貨市場,顧三中先生賣出
持有期貨,賺得10萬元,所售出之期貨其成本為30萬元,
手續費共計300元,因103年開始期交稅停徵,故不須繳納
期交稅。105年需申報數額為:
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
(100萬元-200萬元) + (10萬元-30萬元) = -120萬
證券交易費用扣除額:
4,275元+1,500元+300元=6,075元
納入個人綜合所得淨額部分:零 ( 104年需申報數額)
當年度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為虧損,故不得扣抵,證
券交易費用亦不得作為扣除額,但其證券及期貨所得虧損
額可保留至後三個年度抵減證券及期貨所得。
征資本利得稅是對的,基於天生我材必有用,有些人生來就是負責賺錢的,有的人天賦不在賺錢這邊可能是藝術是文化等..
回覆刪除但政府提出的稅制除了擾民更沒公平正義可言,在股市要賺錢是要做功課的,而房地產是圈地炒作地只要政府配合荒地也能變黃金..請問財團繳多少稅??而人民繳的稅用在那??不做產業調整台灣沒有競爭力..萬物齊漲.是很可怕的.
政府根本本末倒置! 房地產牽涉居住正義 應該被優先處理實價課稅 況且房地產已經十年多頭 股市自12682從此沒再新高 上萬點也都是曇花一現 二十年來都是空頭 不知此時此刻收證所稅有何公平正義可言
回覆刪除關於土地實價課稅的部分,請看下面連結的影音,親民黨希望能在本屆立委可以推動。
回覆刪除http://www.youtube.com/watch?v=Tpu686fwN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