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2013(四)
昨天心情極壞,財委會要修「所得稅法」,處理大法官認定 該法是對婚姻實施懲罰性課稅。我們親民黨團在去年11月 即已提出修正案,而且依據所得稅法的設計,應該第15條 與17條配套一起修。可是財政部便宜行事,只修第15條 ,而盧秀燕召集委員竟也只處理此條。雖然一早我告知問題 嚴重,她卻依然故我,在財委會議場只有一名同黨委員在場 時,竟以財委會委員優先的聲明,故意排除親民黨團依「所 得稅法」法意所提出相同問題的修正提案。我在輪到發言時 ,提出嚴正抗議,並立即退場。
果然,昨天協商時還有其他委員退場,最後只剩下三個國民 黨委員自己在審查並且原案通過。今天報載,財委會迅速通 過財政部版本後,國庫將失血一百五十億元,可是卻沒有任 何配套措施彌補稅收缺口,這將使得國家財政更加惡化!⋯⋯
昨天針對國民黨馬英九主席在中常會對外發言,繼續挑起行 政與立法兩院的政爭,我的辦公室特別發出新聞稿規勸馬英 九總統。這份新聞稿委婉地請馬總統依據憲法第44條規定 調解兩院紛爭,而其中的用詞委婉其實另具深意:
昨天心情極壞,財委會要修「所得稅法」,處理大法官認定
果然,昨天協商時還有其他委員退場,最後只剩下三個國民
昨天針對國民黨馬英九主席在中常會對外發言,繼續挑起行
嘿!老兄,難道你不曉得今天的政治紛擾,就是你不知道自 己角色扮演所造成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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