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政日記
10/21/2013(一)
今天在五個委員會質詢,不意外地又在財委會踢到石頭。近中午時分與曾巨威委員聊天,安慰他在財委會一事無成的委屈與挫折,其實我自己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財委會今天討論預算法修正案,親民黨團提出好幾條修正條文,主要的精神就是希望對多年度的計畫要強化審查機制,強化立委對跨年度計畫的監督。
最顯著的修正就是,我們希望(第34條)「對於目前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改為「審查」,以避免政府計畫化整為零進行偷渡。
舉例來說,台北市舉辦的世大運完全沒有評估就花費國家大量公帑,這很明顯是上屆立法院沒有善盡審查之責。如果此條法律改為審查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漏洞。很可惜但也很當然的,在國民黨立委反對下第34條修正案沒有通過。我知道其他有關改變立法院審查預算的修正案也過不了,所以就乾脆退席抗議了。
財委會的護盤文化特強是我離開此委員會的根本原因。在第五屆立委時代,朝野立委對我們的意見還能接受,但現在已人事全非;如今在此委員會只能說說話質詢而已,其他就免了吧。雖然,日後我仍會繼續在財委會提法案,但只是留個歷史紀錄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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