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忠誠在野黨的立院週記第三週


第三週 (2/13/2012~2/19/2012)
2/13/2012(一)  
回應媒體有關參加委員會的問題,我回應身為黨團總召我有義務以委員個人的選擇為優先。至於自己則因過去擔任過立委,對各委員會的運作還算孰悉,故較好安排。在目前議事運作中,委員會的功能已經弱化,重要的還是親民黨團的存在,才能在立法院推動親民黨的主張。
到文茜財經節目錄影。
2/14/2012(二)  
上午媒體詢問瘦肉精的問題,我回答親民黨對瘦肉精管理,將提修法版本。有關國民黨立委鄭汝芬擬提案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我回應,這是國民黨立委提案,是否可行還要看國民黨決定,親民黨的基本立場是考量人民的生命安全,經過黨內部討論後,會提出親民黨的版本。
下午我黨提案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的版本已經過黨內通過,待開議後即可正式提出;主要訴求在於求國內食安標準要與國際「食品法典」(Codex)全面接軌。我們要求將我國食品及食品添加物之農藥及動物用藥規範標準與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之「食品法典」(Codex)標準接軌,以全面完備我國食品安全規範,保障國民食品安全不受超出聯合國(UN)及世界貿易組織(WTO)相關規範之國際貿易商業利益影響,並防杜瘦肉精等未經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制訂之「食品法典」(Codex)准用及可殘留於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動物用藥影響國人健康。主要立法理由包括:
(1)堅持食品安全及國民健康不應作為任何國際貿易談判或政治運作之籌碼;
(2)食品安全應全面於法制層次確保,讓相關法律體系完備朝可長可久之方向建制,而非近年來左支右絀之個案式、議題式處理,舉凡所有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相關食品安全規範,應以科學合理之法制標準執簡御繁,一體適用於所有食品安全事件;
(3)食品安全標準應與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所制訂之「食品法典」(Codex)從源同步接軌:
現代諸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並非我國當前之傳統知識、科技水準及實驗檢證足資判斷是否安全,因此應尋求普世可信賴之先進科學準據,以確保我國食品安全規範不低於全人類所應遵循之標準。
由於Codex未包括瘦肉精,相關豬牛肉自然也就無法進口台灣。
2/15/2012(三)  
今天主動到中興會館回應媒體詢問六個問題(哇!):
(1)      美牛瘦肉精問題:
修法要求食安標準與Codex接軌的五大理由!
(a)Codex標準是普世接受的「食品法典」,而Codex禁用瘦肉精;
(b)Codex對培林存在重大爭議,日後准許使用瘦肉精之可能性極低;
(c)Codex標準的決定,非任何特定國家所能左右(我國可靠國際規範保護人民權益);
(d)親民黨團修正版本,在法源中保留我國最大自主彈性(即使極端情況發生,Codex日後竟開放使用瘦肉精,我國仍可以本國特殊飲食習慣(如食用內臟)等考量,訂定較Codex更嚴格之標準)。
(e)接軌Codex標準,一次解決層出不窮的國民食品安全與國際食品貿易爭議;從此全面確保所有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安全標準,不低於人類最先進科學所要求之水準,且對於所有食品貿易夥伴之貿易談判亦可一體適用。
食品貿易夥伴國在親民黨團版本修法通過後,一般情況下,根本不會再向我國提出爭議,因為我國的法定標準就是與UN及WTO同步的標準,而這個標準是貿易夥伴國也應該遵守的標準。
(2)    有關劉姍姍返國問題,我回應劉姍姍一定會受到相關單位檢視、約談,包括外交部跟監察院,約談後是否有懲戒,能否溯及既往,有法律規範不需多做琢磨。
(3)    有關吳敦義去參加博鰲會見李克強一事,我回應吳敦義身為準副總統,卻以顧問分身分參加,這種方式沒有違法,卻有其政治敏感性。吳敦義身為準副總統,應該與中共更高層的官員見面,如果沒有更高層級的官員參加,建議吳敦義可以考慮不去。我回應中國評論新聞時補充,除非政府安排其他國家的政府高級官員見面,不然只見李克強及參加台灣相關論壇的意義可能不大。
(4)    媒體有關治國周記停止的問題,我回應可能是治國周記未能獲得社會的迴響(不成功的模仿羅斯福總統的爐邊談話)。希望馬總統能建立更為動態的連結且提出人民更關切的議題,如美牛、水電價問題等。
(5)    對媒體詢問有關曾巨威委員進入財委會的問題,我回應無論是立法委員或是閣員都有馬總統指導的影子,希望馬總統能尊重自己的選擇所創造出人民的期待。無論是曾委員的歸屬或是稅改都要慎重解決。
(6)    媒體詢問林書豪現象(Wow,連這個也要回應),我回應「成功是給準備好的人」。林書豪讓我們不再以體力為運動場上輸掉的理由。我希望政府(a)對運動有更好的職業及退休保障;以及(b)政府應創造更好運動環境,特別是泛亞洲區的職業運動環境,包括籃球、棒球及足球等。
2/16/2012(四)  
回應陳冲談及美牛問題的由辯論決定,我質疑保障國人健康難道要用一個辯論定勝負嗎?現在雙方的價值立場已經定好了,辯論已無實質意義。陳冲現在必須用客觀的數據與社會及朝野政黨、立委做溝通,而我們親民黨主張用「食品法典」的標準做底線,就是希望用國際的力量來支持政府對外談判,並且保護國民的健康安全。
朝野協商破裂,明天開談話會決定開議時間。
建議成立修憲委員會,由本黨、民進黨與台聯黨共同發起。
有關劉姍姍問題,我要求外交部對外說明處理方式,並要求外交部及劉姍姍本人對國家聲譽的傷害公開道歉;劉姍姍不能一直受外交部保護,應向國人道歉,外交部也應承擔管理不周責任,向國人說明並道歉。
2/17/2012(五)  
朝野協商有關設置修憲委員會一事(DPP,PFP,TSU共同提案),親民黨認為立法院是修憲機關,應成立以回應民意的呼聲。
在今天談話會發言,主張開議日期應符合憲法規定立法院會議日期為2月至5月;主張國會應該改革,也主張應成立修憲委員會,說明第八屆新國會是回應人民要求改革的呼聲的。國會改造本來就是立法院責無旁貸的職責,特別是立法院已是修憲機關,成立修憲委員會是正確做法,這屆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勢所難免,國民黨有正面回應會較好。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主張將目前的美牛爭議交付全民公投,我認為公
公民投票要過關的門檻很高,如果最後公投沒過,是不是等同於同意開放瘦肉精美牛進口?要解決含瘦肉精美牛問題,還是須用修法來保障人民安全,並且以此做為政府面對國際談判的支撐。
有關核四加碼興建問題,我說明親民黨支持「非核家園」,核四要在國際專家認可安全無虞狀況下運轉,核一、核二則逐步除役,也希望政府提出具體能源政策、產業轉型等相關配套措施。
2/18/2012(六)  
媒體公佈親民黨不參加總統的晚宴邀請,當時我簡短的答覆是親民黨雖然在正、副院長選舉時支持國民黨的「王洪配」,但親民黨自我定位是「中間偏左」的政黨,要與國民黨保持適當距離。今天陸續有媒體追問,我的回答是不清處總統為何邀請立委餐敘?邀請黨籍立委可以理解,但邀請他黨立委時,就得釐清總統究竟視立法院為行政院對口的「立法機關」還是憲政地位的「修憲機關」?若是「立法機關」那就不必參加,而若是「修憲機關」,則禮貌上應該參加。可是從過去的跡象顯示,總統並未將此次邀請視為對「修憲機關」的尊重,那就不必參加了。事實也證明我的推斷正確,因為今天新聞指出,馬總統對於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是採否定的態度。
參加在土城舉辦的「『守護信念造新橘』入黨活動暨橘子志工、網友新春團拜」活動。我致詞表示希望大家是親民黨團的耳與目,大家要繼續努力。
2/19/2012(日)
媒體仍繞著馬總統邀請的問題在打轉。我的回應仍與過去無太大的變化:(1)過去馬英九都是與黨籍立委餐敘,這次要擴大邀請在野黨立委,到底是用什麼身份、態度邀請很重要,如果馬把立院看成只是立法機關,那麼立法院與行政院互動即可,不然會變成上對下邀請,馬「不單指導行政院,也指導立法院,會弱化立法院監督的角色」。若馬英九認為立法院承襲國民大會功能,變成全國唯一可發動修憲的機關,這時就變成是平行的邀請,那就應尊重並接受馬總統的邀請。不過,國民黨拒絕成立修憲委員會,也不來做國情報告,顯然不把立法院當成國民大會,那為什麼要去呢?
(2)馬英九與在野黨領袖會面是難得的機會,也能藉此建立良好的互動, 親民黨會比較關切議題設定內容,認為要有主題,若此會面能成功,親民黨會就民生議題與總統做清楚的表達。由於之前也有馬宋會,雖討論公事,但在總統大選時,被馬總統操作成為有沒有帶湖南菜的八卦。這種私下的會面已傷害親民黨,所以要不要公開會面也需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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