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團版本之財政收支劃分法,與現行分配款項相較,除一直以來享有中央多數資源的縣市增長幅度較小外,其他縣市多有倍增之顯著成長,對於長期以來因資源分配不均所造成的城鄉差距,親民黨團版本更能為他們帶來地方建設的實質助益與公平的國民待遇。
我們來比較一下親民黨版、現行制度和政院修法版的差異,顯見政院版越修越糟,越來越讓人無法理解政府的行為。現在大家最詬病的炒房,其實多數只發生在大都會,行政院的版本讓土增稅仍舊屬地方稅收,不旦炒房繼續炒,炒不起來的縣市仍舊很窮,因此,我們認為要落實國父 "漲價歸公"的理想,富有縣市的土增稅通通作為中央統籌,分配用以幫助其他縣市。
此外, 行政院修法版本分配公式其實在法條裡寫著另訂辦法,根本沒有定義出指標和權數,誰曉得行政院真的公布辦法後,又會修出怎樣的天龍版,而且為什麼又要另訂,直接在該法條裡面明定不是更有法源基礎,難道是要看黃曆擇日再公布嗎? 還是又要因應不同人事來修訂?
至於補助分配更是為人詬病,行政院修法版本規定最低要補助多少,意思是地方只要報超過最低需補助金額,中央無條件的一直撥錢,這就很容易造成支出浮濫的問題。我們認為,國家現在最需要的重要政策是綠能減碳,以及因應少子化問題,教育支出和老人照顧是民眾現在最迫切需要,因此我們規範特定的補助產業,並設定補助的最高上限,希望地方可以真的把錢花在該花的刀口上。
(有人疑問說,那生育呢? 其實生育補助各縣市都有開支票,但民眾其實最擔心的不是生不出來,而是生了養不起,所以我們重視教育,譬如希望透過補助,讓地方多開設公立幼稚園,降低父母的教育開銷)
親民黨所提修正草案以下列修正重點為目標:
一、公式入法:
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調整分配項目與權重,一體適用所有直轄市與各縣(市)。
二、財政自主:
提高中央統籌分配款總額,減少中央對地方之補助款,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三、財源簡化:
貨物稅不納入統籌分配,提高營業稅納入統籌分配款之比例,統一遺贈稅之自留比例。
四、漲價歸公:
各縣市土地增值稅收應全數納入中央統籌分配款,以平衡地方發展不均、炒地皮現象。
五、推綠能、重教養:
中央對地方之一般性補助,以推動綠能減碳、教育資源及照護產業政策之經費為限。
下圖是我們對照現行制度和親民黨版的補助差額比較,大家可以看出,那些負債很嚴重的縣市,可以有機會解決債務,而過去始終拿到最多中央補助的,比例上也下修,這樣才是重新分配、重視公平的財劃法。
更重要的是,政院應修訂完善且權宜的版本送進立院,切勿重蹈證所稅的一日三變,讓人民懷疑政府修法是玩假的、浪費公共資源圖虛名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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