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網友在知名M網站上都討論到自己的apple iTune帳號被盜用,或者根本沒有購買任何apple商品也有這種狀況,有的則是在FB上面消費就被盜刷,而且這個狀況從去年到今年還在持續,刷卡商家都是itune store、刷卡國家LUX (盧森堡),幣別美金USD。如下圖李桐豪委員本人在3月也被盜刷,市議員黃珊珊也是同樣的狀況,最後被停卡,還是因為跟朋友吃飯發現被停卡、上網查詢後,才發現這不是個案,而是國際跨國犯罪。
先讓大家了解遇到這種狀況,"目前"應該要怎麼處理的流程 (因為我們質詢相關政府單位,顯然民眾現在只能先自保,這部分我們下面細講討論)
做完上面的流程,如果有iTune帳號了,還是一定要換密碼!
目前質問政府相關單位,結果提出的解決方法如下:
1. 刑事警察局說 "打165反詐騙專線"
2. 經濟部商業司說 "請認明網路商店信賴標章"
3. 金管會銀行局說 "希望銀行能夠主動告知民眾,並呼籲民眾
應該定期更換密碼 "
大老們~奇怪耶! 今天有很多捧油們根本就沒去網路商店就莫名其妙被刷......也不是接到詐騙電話、也不是自己主動去購物,還是被盜刷,這已經是一個國際網路犯罪行為,怎麼還只能消費者自己去報案、自己來和銀行聯絡,然後就裝沒事呢....
這件事凸顯了幾個問題:
1. 因為去跟銀行取消該爭議款後,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沒有金錢上損失,結果是多數人不見得會去報案,就算備案,警局也可能因為沒有消費者個人財損,不見得有進一步調查...
2. 銀行與消費者之間的溝通也是成本阿! 電話通知、爭議款通知書的簽回、補卡發放等,這都算在銀行的成本,銀行的營運上當然會想辦法轉嫁該成本給消費者,如利率。
3. 個資被洩漏、iTune帳號被盜用,個人就算沒有財物損失,也有個人資訊的損害,這難道不嚴重嗎?
網路上被盜刷的信用卡商家包含中信、台北富邦、遠東商銀、花旗、澳盛等等.....黃珊珊議員的案例是蘋果電腦寧願被扣款,也不要提供相關資料給銀行,難道說銀行或商家為了商譽,一整批次的個資被駭,也不願意配合提供資料!
親民黨跟警政署查詢08年以來,有關網路盜刷案件的統計數據,08年發生60件,破獲數37件;今年1-4月就有11件,但破獲數0,依照知名網站上大家的討論,怎麼看都不只11件阿!!!
為什麼報案件數這麼少呢? 因為 "若為本人刷卡(或同意交由他人刷卡),而向警察或其他司法機關謊報者,將觸犯刑法誣告最,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這個案例,多數消費者沒有直接的財損、又有上面這個法令恫嚇著,所以報案的案件數當然很少。
我們要求行政部門要進行跨部會協商,金管會、警政署必須建立"一案一統計數",設立金融監理統計機制和案件資料庫列管,並有義務與銀行端在最短時間內制定通報與管控規範,而且針對實際發生數和相關商家,要主動通知消保會與經濟部,必要時發布特定消費風險資訊警示,這樣才能有效壓低本國籍跨國犯罪者對我國網路商業秩序的犯罪干擾,對於被盜刷的商家都應蓋進行有效輔導與要求,這樣才可以維護網路商業秩序、保護消費者安全。
但依照政府如大象般地緩慢動作,消費者只能要求自己,一定要看清楚每個月的簽單明細、有爭議要立即跟銀行聯繫,我們會持續再去監督和了解,政府對於這整個國際網路犯罪事件的掌控,究竟做到甚麼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