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稅改的議題,關於股票相關的,很常聽到兩個名詞,一個叫做IPO,一個叫做最低稅負制。這邊簡單跟大家解釋,第一個大家常聽到的IPO(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文言文稱作 "首度股票公開發行",白話文就是像之前王品首次掛牌上市的案例。
日前媒體報導,有65%的人認為當前稅制有利於富人,有錢人繳的稅太少,有42%的人覺得企業繳稅太低,29%的人認為未課資本利得稅、27%的人覺得各種租稅優惠不合理。因為租稅法令上要鼓勵企業或個人從事公益、贊助體育、參與文創等等,因此設計種種的扣除額與免稅額。立意很好,但也某種程度造成部分有錢人有很高的收入,但政府卻一毛都課不到。
基於上面租稅減免的設計,為避免有錢人租稅減免後不用一毛錢,因此有了 "最低稅負制" 的規範,最低稅負制英文簡稱AMT (Alternative Minimum Tax),也就是當原始算出要繳的稅比最低稅負制利率算出來的還要低,就必須繳最低稅負制所算出來的稅額。
最低稅負制的適用條文是"基本稅額條例",個人基本稅額扣除額是600萬,稅率是20%。企業則是200萬,稅率是10%。目的在於使有能力納稅者,對國家財政均有基本貢獻度,以維護租稅公平,確保國家稅收。
委員質詢劉憶如時,有提到說最低稅負制是違章建築,原因在於有錢人有了太多的租稅減免條例,該繳的稅額比較少,才得去繳最低稅負制算出來的稅額,所以應該是整體性去修本法,譬如說實價課稅。換言之,房子搖搖欲墜時,應該是去看鋼骨結構、是不是地震帶等等,而不是只去把樓頂上的加蓋屋換個材質而已。
至於說把IPO納入AMT,是因為目前沒有扣證所稅,依王品的例子,認購的時候是300多塊,一上市就衝到500多塊,確實是屬於暴利。持有大量股份的這些董事/大股東們,不太可能在公司一上市時,就像一般散戶大量地任意買賣自己的持股,法令上亦有其持股比例的規範; 而且,它們亦會利用股權分散的方式,來避免累進課稅的可能。至於配股給員工的股份,則適用基本所得稅法的條例來課稅,而不是AMT。所以這個法則真的會課到,會不會比較是抽到籤的散戶?...因此這個規則是不是真的可以符合公平正義、課到真正的有錢人課稅,是有討論的空間。況且前面就已經提到,AMT基本上是違章建築....